致参加期末考试师生的信
【日期:2013年12月31日】 【单位:教务处】 【作者:教务处】

致参加期末考试师生的信


致参加期末考试的广大同学的一封信

各位同学:

大家好!

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4年1月6日-14日进行,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,请同学在以下几方面与我们相互配合:

一、考试的公正、公平需要广大同学的参与和维护,要求每位同学必须做到诚信守纪、文明应考。

二、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,二者缺一不可,请同学务必随身携带。

三、参加考试时应提前进入考场,按监考老师要求进行考试。

四、请广大同学认真学习《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、《安徽科技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》,坚决杜绝考试违规违纪。

五、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教师评阅试卷。如对评定成绩确有疑义,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报告,经教务处同意后,由教学质量管理科会同任课教师所在院(部)查阅试卷。

最后,预祝广大同学考出水平、考出风格、考出诚信。

致参加期末考试工作的各位教师的一封信

各位老师:

大家好!

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,为帮助各位老师做好期末考试工作,教务处特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:

一、主讲教师要及时做好试卷命题工作。命题是考试工作的关键步骤,主讲教师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进行命题、组卷。

二、试卷应由教研室主任、教学副院长(副主任)签名,提前7天交学校打印室进行印刷。

三、主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分发试卷,并负责到考场解释试卷印刷中存在的问题。

四、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,负责清理考场,安排考生就座,检查考生证件,宣讲考试纪律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处理学生考试违规行为等。

五、教师批阅试卷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,请于2014年1月20日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,并将试卷、纸质成绩单等交教学院(部)存档。因故不能完成的,由所在院(部)书面报告教务处批准延期。

六、学生成绩评定后,不得随意改动。如评定有误,应由教师说明原因、教学院长(主任)签署意见、教务处同意后,方可更正。

各位老师,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业的一种手段,同时也是考查教师工作能力的一种体现,我们相信,经过各位老师的共同努力,我校的期末考试工作必将顺利完成。

最后,预祝各位老师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、身体健康、阖家幸福。

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
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
(作者:教务处文章来源:教务处)
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3/12/31 16:31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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